一、房产继承办理流程及费用由谁承担
首要任务是明确被指定的继承人,方式可以包括拟定遗嘱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
其次需要执行继承权公证书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办理流程怎么走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被继承人是否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如若有所遗赠,便应依据该遗嘱所述内容进行遗产继承。若是未曾立下遗嘱,那就必须依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展开。在上述步骤顺利完成之后,请各位继承人务必事先备齐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中包括被继承人的离世证明、房产所有权证书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关键性文件。接下来,希望所有的继承人能够共同携手,共同前往当地公正机关,为此次继承事宜办理公证。待公证事项办理完毕之后,请大家持公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房产继承办理程序有哪些
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有效遗嘱,有则依遗嘱分配遗产,无则按法定继承顺位。继承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全体继承人达成共识并公证。最后携带资料去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首要明确继承人,可遗嘱指定或依法定继承。次为继承权公证(非必需),后持文件至房产管理部门过户。公证费自理,因地及机构而异。过户或涉契税、印花税等,均由继承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