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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外情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作者:重庆调查侦探 日期:2025-06-25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

财产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范围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分割时,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二、离婚财产分割会查双方银行卡余额吗

离婚财产分割中,是否查双方银行卡余额需视具体情况。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此时无需查银行卡余额 。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查双方银行卡余额。但如果一方提出合理申请,比如怀疑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同时提供了明确线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法院调查通常会依法定程序,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要求提供账户信息。若经调查确实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对该方在财产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以下要点: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其次,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存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特殊情况。再者,对涉及的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需关注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来源等。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另一方有权分割。另外,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最后,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这是许多面临离婚的人极为关心的问题。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等,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也在分割范围内。比如一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投资获得的股权,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合理分割。另外,夫妻共同购买的保险、养老金账户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属于可分割财产。若您对离婚财产分割范围的具体界定、特殊财产的分割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侦探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明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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